本次抽查共检查了33家企业生产的34种产品。经检验合格产品32种,抽查合格率94.1%。其中抽查了浙江地区生产金华火腿25种,合格产品24种,合格率为96.0%。 抽查结果显示,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不合格的2种产品中检出禁用物质敌敌畏,分别标称为“东阳市全华火腿有限公司”生产的“宗华”牌金华火腿和标称为“宣威市恒发火腿厂”生产的“宣宝”牌宣威火腿。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,是极个别企业生产反季节火腿,为防止蚊蝇叮咬并在火腿上产卵,而在火腿表面喷洒敌敌畏,或者使用敌敌畏对腌制、晾晒发酵、储藏厂房的环境进行消毒的方式不恰当,导致喷洒的敌敌畏或环境中残留的敌敌畏污染腿身。此次检出敌敌畏的2种产品均在产品表皮检出。 来源:
中国食品产业网
|
| 暂时没有该篇文章的相关评论! |